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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公开文档
  发布时间:2024-08-21 10:13:33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度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公开文档

 

 

 

 

 

部门(单位)名称: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单位负责人:孔繁升

财务负责人:陈卫东

编制人:刘丽娟

报送日期:2024年7月


 

 

 

公开文档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依法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专门机构。我院因地制宜,强化服务意识,为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坚持以满足和保障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根本,让执法办案、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功能向前延伸、向外拓展。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活动相关工作。

综合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及相关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公务;负责党组会、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和信息简报的编写工作;负责文秘、印鉴、督查、保密、机要、档案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物工作;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行局: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已生效且具有支付内容的各种法律文书及其他执行案件;负责本院管辖案件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及司法救助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警卫、押解、送达工作;配合有关审判、执行事项。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额济纳旗人民法院部门本级,无下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 2023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69件,审结1672件,结案率为93.1%,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其中:受理刑事案件49件,审结46件,结案率为93.88%。受理民商事案件878件,审结829件,结案率为94.42%。受理行政案件13件,已审结12件,结案率为92.31%。受理执行案件856件,执结785件,执结率为91.71%,执行到位标的额1.2亿余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4人(次),限制高消费318人(次),发布悬赏公告16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4件。年内发出司法建议8条,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化解信访案件4件。

(二)深耕诉源治理,创新举措推动纠纷化解。一是深化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我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各领域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与旗政协共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聘任5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2023年,诉前调解案件740件,调解成功案件516件,调解成功率67.81%,在线音视频办理调解案件481件,占比61.83%。二是稳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正式启用策克口岸人民法庭,揭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涉外巡回法庭,并与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合构建“四所一庭”多元解纷机制,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多元化解边境地区民商事纠纷。策克口岸人民法庭共接待当事人200余人(次),共调解矛盾纠纷31件,开展法治宣传4次。

(三)强化服务效能,实绩惠民推进服务优化。一是优化服务举措。开展“法官进五区”活动14次,巡回办案16次。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网上立案222件,网上开庭105件,网上调解41件,办结速裁案件457件。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对574件涉企案件进行快速立案。二是开展法治宣传。

(四)深化司法改革,健全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是严抓审执质效。二是加强运用“智慧法院”建设。三是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

(五)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院。一是党建引领,强化队伍素质。二是从严治院,坚持作风整治。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823.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9.22万元,减少6.62%,变动原因:年初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1615.20万元,人民法庭化债资金324万元、上年结转13.91万元截止202312月底预算执行差旅费、委托业务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等有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导致与年初预算相比产生差额。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5.65万元,增长12.71%。其中:2023年有人民法庭化债资金、人员变动等,导致与上年决算相比金额增加。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有调出及辞职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变化;二是新考入聘用制书记员,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8万元;三是下达人民法庭化债经费324万元,用于化解人民法庭债务,故增减较上年相比有所变化

    (一)收入决算总计 1,823.8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823.8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05.65万元,增长12.71%,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有调出及辞职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变化;二是新考入聘用制书记员,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8万元;三是下达人民法庭化债经费324万元,用于化解人民法庭债务,故增减较上年相比有所变化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823.8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823.8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05.65万元,增长12.71%,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有调出及辞职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变化;二是新考入聘用制书记员,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8万元;三是下达人民法庭化债经费324万元,用于化解人民法庭债务,故增减较上年相比有所变化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823.8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78.15万元,占 97.4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45.75万元,占 2.51%。

1.收入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823.89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957.66万元,占 52.51%

    本年项目支出 866.23万元,占 47.4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778.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4.96万元,减少8.96%,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有调出及辞职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变化;二是新考入聘用制书记员,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8万元;三是下达人民法庭化债经费324万元,用于化解人民法庭债务,故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相比有所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7.25万元,增长13.19%,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有调出及辞职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变化;二是新考入聘用制书记员,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8万元;三是下达人民法庭化债经费324万元,用于化解人民法庭债务,故增减较上年相比有所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78.15万元。与年初预算 1,953.1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1.04%。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605.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10.0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804.45万元,支出决算73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调出及辞职人员,人员经费及各项社保缴费有所变化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555.52万元,支出决算50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聘用制书记员有辞职及考入人员,经费有所变化;二是截止12月底差旅、委托业务等费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略有结余。

3. “两庭”建设。年初预算325.40万元,支出决算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根据债务系统余额下达,实际支付根据审计报告金额,故产生1.40万元差额

4.其他法院支出。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3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用算根据实际运行维护情况超过年初预算,故统筹经费调剂使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84.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7.9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75.03万元,支出决算5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调出及辞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有所变化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37.51万元,支出决算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调出及辞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有所变化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5.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6.8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3.61万元,支出决算3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考录、调出及辞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有所变化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9.2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未使用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52.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0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2.39万元,支出决算5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调出及辞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有所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911.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0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4.46万元、津贴补贴423.55万元、奖金31.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5.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8万元、住房公积金52.33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10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4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11.98万元、取暖费28.02万元、培训费4.85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工会经费9.40万元、福利费11.46万元、公其他交通费用29.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866.2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6.8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83万元,主要用于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和编外聘用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3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98万元、印刷费15.89万元、邮电费61.44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差旅费40.75万元、维修(护)费105.97万元、被装购置费2.63万元、委托业务费25.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5万元等。

    资本性支出 393.99万元 。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3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1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4.8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3.77万元,支出决算 22.33万元,完成预算的 9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1.77万元,支出决算 21.7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2.00万元,支出决算 0.56万元,完成预算的 27.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2.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1.77万元,占 97.50%;公务接待费支出 0.56万元,占 2.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院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1.7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本年无此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3万元,减少1.03%,变动原因:20231220日后政府采购系统关闭,车辆燃油费未完成支付,故车辆运行维护费略有结余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5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56万元,接待8 批次,45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上级法院来我院督导、开庭、考核、司法巡查等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3万元,减少29.19%,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05.7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61万元,减少0.57%,变动原因:按单位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支付,并且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4.2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2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0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额济纳旗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化债经费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等,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保障会计核算规范性。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9.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额济纳旗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化债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资金使用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没有出现过逾规使用资金的情况,资金管理相关措施合理完备,对于每项资金的使用及时记账,严格按照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法,项目资金的支付方法,对项目资金作到精准运用,精准管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全年管理情况较好,设立的目标也如期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19分。全年预算数为354.68万元,执行数为325.90万元,完成预算的91.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600件,实际完成1911件,分值10,得分10。

2)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450件,实际完成1853件,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3)一审案件改判率,目标值小于等于2%,实际完成2%,分值5,得分5。

4)年度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5,得分5。

6)审结案件及时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办理案件相关运行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240000元/月,实际完成240000元/月,分值5,得分5。

8)办案设备设施维修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58000元/月,实际完成58000元/月,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9)提升办案人员能力,目标值提升,实际已完成,分值10,得分10。

10)提高工作人员办案效率,目标值提高,实际已完成,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1)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目标值长期,实际已完成,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2)干警对办案环境意程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无。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本院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保持以前一以贯之的优良工作作风,正确使用资金,严格管理相关资金的使用,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使我院执法执勤工作,审判工作如期高效开展,同时也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6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购买业务装备电脑等采购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50个、台、套,实际完成150个、台、套,分值10,得分10。

2)业务装备采购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0项,实际完成50项,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3)业务装备验收合格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4)业务装备到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5,得分5。

5)业务装备利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6)业务装备电脑等采购时间,目标值12 月底之前,实际完成12 月底之前,分值5,得分5。

7)业务装备按期交货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8)业务装备采购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8000元/个、台、套,实际完成8000元/个、台、套,分值5,得分5。

9)业务装备维修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0万元,实际完成10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10)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目标值提高,实际完成长期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分值20,得分2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1)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配置,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配置,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2)干警及案件当事人使用综合业务保障业务装备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无。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本院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保持以前一以贯之的优良工作作风,正确使用资金,严格管理相关资金的使用,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使我院执法执勤工作,审判工作如期高效开展,同时也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3.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化债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25.4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人民法庭数量,目标值等于3个,实际完成3个,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2)建设完成后人民法庭质量,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5,得分15。

3、时效指标

3)人民法庭建设完成时间,目标值按时完成,实际已完成,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4)建设人民法庭成本,目标值按决算审计,实际已完成,分值15,得分1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5)建设人民法庭对社会安全产生的效益,目标值提高,实际已完成,分值15,得分1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6)建设人民法庭对社会治安的长期影响,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90%,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7)干警及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庭的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10,得分1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54.68

354.68

325.90

10

91.89

9.19

其中:财政拨款

354.68

354.68

325.90

——

91.89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因近年案件数量递增,各项办案成本较高,根据实际情况,此款用于本年度审判,执行,业务办公日常运行等经费支出以保障办公业务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

已如期按时完成相应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600

1911

5

5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450

1853

5

5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正向

小于等于

2

2

%

5

5


年度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审结案件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成本指标

办理案件相关运行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40000

240000

元/月

5

5


办案设备设施维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8000

58000

元/月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社会效益

办案人员能力

定性


提升

稳定提升


5

5


办案效率

定性


提高

稳定提高


5

5


可持续影响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定性


长期

长期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对办案办案环境意程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99.1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业务装备经费



实施单位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69.99

10

99.99

10





69.99

——

99.99

——





0.00

——

0

——





0.00

——

0

——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业务装备经费用于业务庭室及人民法庭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化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以此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设备更新。进一步实现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配置,提高业务能力。通过购置先进的综合业务装备,更新设备等方式,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效率和质量,增强工作人员应对各种复杂案件的能力。

已如期完成相应目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150

150

个、台、套

10

10






50

50

5

5






100

100

%

5

5






98

98

%

5

5






98

98

%

5

5






12 月底之前

12 月底之前


5

5






95

95

%

5

5






8000

8000

元/个、台、套

5

5






10

10

万元

5

5






提高

长期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20

20






长期

长期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配置


10

10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化债经费

主管部门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24.00

324.00

324.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24.00

324.00

324.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此项资金用于策克口岸人民法庭、东风镇人民法庭、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人民法庭工程款结算。

如期完成相应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民法庭数量

正向

等于

3

3

10

10


质量指标

建设完成后人民法庭质量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5

15


时效指标

人民法庭建设完成时间

定性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建设人民法庭成本

定性


按决算审计

按决算审计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建设人民法庭对社会安全产生的效益

定性


提高

稳定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

建设人民法庭对社会治安的长期影响

正向

大于等于

80

90

%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及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庭的满意程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3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与法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装备支出.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业务装备经费用于业务庭室及人民法庭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化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以此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设备更新。进一步实现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配置,提高业务能力。通过购置先进的综合业务装备,更新设备等方式,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效率和质量,增强工作人员应对各种复杂案件的能力。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已如期完成相应目标。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旗地处偏远、边境线长、维稳任务重、气候条件恶劣,随着近几年案件数量递增、导致各项办案成本较高,鉴于以上所产生的实际情况,此项评价可评价此款用于本年度审判工作的,用于与法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装备支出.以保障审执工作完成进度,确保法院其余各项工作平稳有效运行,为当地人民群众服务。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7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7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6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9.99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此款用于本年度审判工作的,用于与法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装备支出.此项资金地合理运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我院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有效运行。此项资金一直在为我院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力量.经再次自我审视发现,我院对于此项资金的使用一直在规定范围内。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资金的使用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没有出现过逾规使用资金的情况,资金管理相关措施合理完备,对于此项资金的管理规范化,合理化,,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对于每项资金的使用及时记账,严格按照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法,项目资金的支付方法,对项目资金作到精准运用,精准管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全年管理情况较好,设立的目标也如期完成。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购买业务装备电脑等采购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50个、台、套,实际完成150个、台、套,分值10,得分10。

2)业务装备采购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0项,实际完成50项,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3)业务装备验收合格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4)业务装备到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5,得分5。

5)业务装备利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6)业务装备电脑等采购时间,目标值12 月底之前,实际完成12 月底之前,分值5,得分5。

7)业务装备按期交货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8)业务装备采购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8000元/个、台、套,实际完成8000元/个、台、套,分值5,得分5。

9)业务装备维修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0万元,实际完成10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10)调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目标值提高,实际完成长期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分值20,得分2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1)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配置,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配置,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2)干警及案件当事人使用综合业务保障业务装备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单位的具体运行中,可以说,资金是日常所有工作有序高效进展的命脉,如果某个环节出错,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展开与开展,所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本院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保持以前一以贯之的优良工作作风,正确使用资金,严格管理相关资金的使用,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使我院执法执勤工作,审判工作如期高效开展,同时也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二)措施及办法。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娟           联系电话:0483-6520009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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